问题 | 如果现金借款不还会怎么样? |
释义 | 借钱不还会导致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债务人财产,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控制他人财物,对此需正确处理以保护合法利益。对于借钱不还问题,应依法维权并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现金借款不还会怎么样 这种情况属于借钱不还,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以后债务人仍不偿还,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拍卖债务人的财产以及银行账户,同时将债务人列为全国失信人员黑名单。 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 在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大部分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作为犯罪的主观故意的:如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本章规定的12个罪名中有8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另外,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金融诈骗罪的7个罪名,以及其他章节规定的合同诈骗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也是将非法占有作为犯罪的主观故意。如何认定刑法中的非法占有,对于正确处理此类犯罪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 2、从民法意义上说,所谓的“非法占有”,也就是指非依法律依据对他人的财物实施控制和管领的状态.这一对非法占有的理解有以下特点:(1)对“非法占有”一词是从静态意义上理解,主要考虑的是对已经发生了非法行为如何进行救济 3、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等.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认定。 4、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又未取得所有人许可而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的财产,即非法地行使占有权能,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 5、而“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地占有他人的财物1.如果根据法学上的这种通常理解本文论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理解为:以非法取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为目的 6、‘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获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而不能是其他含义”.[3]“实际控制被骗财物,并非指财物一定就在行为人手中,而只要该行为人能够支配处理即可” 7、第二它的有形资产的使用如教室、实验室等均是挖掘了学校现有的潜力用并非市场成本价格进行了合理使用(按市场规则应称为非法占有) 借钱不还的情况经常出现在生活中,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只要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最好的方式就是依法维权,对于非法的占有有关的部门会进行一定的处罚,另一方面,对于有关的证据收集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是自己维权的基础。 结语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仍不偿还,法院可能会查封拍卖债务人的财产和银行账户,并将其列为全国失信人员黑名单。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对财物实施非法控制,对于正确处理此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借钱不还的问题,最好的方式是依法维权,确保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并收集相关证据作为维权的基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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