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拆迁强拆违法吗? |
释义 | 拆迁强拆是否违法需依法院判决认定。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房屋的拆除。征收需依法支付补偿费、保障农民权益,个人房屋需给予拆迁补偿,保障居住条件。强拆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有补偿决定、提供补偿和房屋、征收决定符合法律原则。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情形包括缺乏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公平补偿原则,损害被执行人权益,违反法定程序等。非经法院裁定的强拆违法,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处理。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拆迁强拆违法吗? 拆迁强拆有没有违法,应当看该强拆的行为是否经法院判决认定。强拆可能合法也可能违法,因为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如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那么强拆不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二、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房子强拆的行为如果不是经过法院的裁定的,而擅自拆迁他人房屋的话,属于违法的行为,因为没有按照规定来操作,但面对房屋被强拆,很多人都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法律途径来维权处理。 结语 强拆行为是否违法,应当根据法院判决认定。强拆可能合法也可能违法,具体取决于是否符合条件和程序。征收应当依法支付补偿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同时对个人房屋也应给予拆迁补偿。强制拆迁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有补偿决定为前提等。法院应裁定不准予执行补偿决定存在明显违法情形。面对非经法院裁定的强拆行为,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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