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