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还没有找到工作社保怎么办 |
释义 | 离职后未找到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但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保险需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方可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7条和第58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离职后没有找到工作,可以自行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社保,但是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的保险要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才能按规定来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离职后如未能找到新工作,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社保,但仅限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保险需要在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按规定缴纳。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相应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至少保存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两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