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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护照补发的办理时限是多长时间
释义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一、办理居住证已经通过了证件合格是不是就可以办理
    是的,已经通过审核了,可以等待领证了。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办理护照时需要什么证件
    办护照需要的证件为本人的身份证。办护照的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
    三、居住证办理要多久?
    居住证办理时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15日内就能办好,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办理时间会延长,延长时间不会超过30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五、六款规定,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的范围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确定,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后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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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