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寒假工,工作十天想离职,问了人事,人事说我签了劳动合同,在中途突然离职是不给这十天工资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上班十天也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需要给付工资。如果是在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之后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离职后告诉人事补办离职手续,人事这是你的事不做,怎么办? 补办离职手续并不一定非要在月底,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确定手续办理时间,达成一致进行解除。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三种情况: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并且,员工和公司都可以提出协商。2、员工单方解除。通常来说,当单位出现过错或违法时,员工可单方解除合同。例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无故随意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等,这时候双方僵持不下,员工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3、公司单方解除。它包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员工过失性辞退(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有过错、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第四十条规定员工无过失性辞退,这种情况多为员工因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等情形。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离职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学员到工厂工作,中途辞职十天,旷工两天能不能离职? 问题解答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员工旷工多久算自动离职以及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员工旷工多久算自动离职以及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单位如果有规章制度,其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寒假工,说做到年前就走,现在厂里突然说要做到元宵,不然没有工资,没有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且在劳动者离职后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在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之后,到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 旷工自离后,人事部说必须一个月后补办离职才能拿工资这合理吗? 法律分析:旷工被开除有工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我是假期工,现在想离职,回去过年,公司不给走怎么办,走了可能就没有工资? 员工辞职时老板不让走,且威胁不给工资的,员工可以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仍然可以依法辞职,并通过向劳动局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等办法来要回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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