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监外执行的疾病有: 1、严重传染病; 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6、其他疾病。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第七条 对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