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的办理需不需要购房人本人到场?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登记簿应包含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限制事项等信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需确保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并向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提供测绘表,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 法律分析 可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若购房者决定个人自行办理产权证,则要注意以下办理程序: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 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查询,以免跑冤枉路。如果要办两个证,有可能要跑两个部门,领两份不同的申请表。 三、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四、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领取哪些文件,一次领齐全,免去奔波之苦。 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无论是小区收取还是由银行代收,都需要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产权证的办理。 六、提交申请材料 结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记录不动产的各项事项。对于购房者个人自行办理产权证,需要注意以下程序:一、确保开发商已进行初始登记;二、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三、准备测绘图/表;四、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并保留好缴纳凭证;六、提交申请材料。以上是办理产权证的基本步骤,购房者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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