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确定重婚罪管辖权 |
释义 |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 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 ”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9独重婚; 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 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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