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执行的程序化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一、强制原则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行政执行更是国家意志的具体实施。因此,国家意志的强制力决定了行政执行是一种具有显著强制性的管理活动。理解起来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行政执行要以服从为基础。没有服从行政管理就不存在。“指挥几百人、几千人以至几万人的共同工作,”就必须“要求无条件和最严格的统一意志”。所以行政执行要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服从组织、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局部必须服从全局、地方必须服从中央,以保证行政系统意志和行动的统一。二是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为了实现行政决策目标,往往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主动地对所管辖的行政事务实施单方面的强制执行,命令和强迫对方接受和服从管理,从而完成所承担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古今中外的行政执行都无一例外的遵循这一原则。二、准确原则贯彻准确原则,应体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必须准确地贯彻执行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是我国行政执行首先必须遵循的一条。因为我国行政决策及其执行活动的根本指导思想,就是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时它也是行政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执行国家公务的根本行动指南。所以行政执行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必须首先吃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并在经常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加以准确地贯彻执行。还必须完整、准确地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正确地理解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承担执行的义务,配合行政组织搞好工作。(二)必须准确地贯彻实施行政目标我国的行政决策目标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具体问题、特定时空的具体表现。行政执行的领导者和行政人员是为实现行政决策目标而工作,必须预先了解和分析该决策目标所包含的具体工作任务,准确地把握其工作要求与行为规范,科学地制定行政执行计划,适时进行自我监控,按程序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地贯彻贯彻执行。否则就会由于对决策目标精神实质的曲解,而在执行中敷衍了事或者偏离决策目标的要求,完不成工作任务,甚至劳民伤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三)必须准确地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活行政管理活动必须在国家行政法律、法规所规定范围内开展,行政执行的具体环节、手段、规章制度等内容,也必须准确地依据和符合所适用的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内容十分广泛,而且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发展,它越来越丰富。行政执行者实现每一个决策目标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具体手段、规章制度等的内容各个有侧重,所适用的行政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要切实地依法开展行政执行活动,保证整个行政管理活动合法化,就必须准确地掌握具体执行工作所适用律程序、法规内容及其具体规定与要求,做到有法必须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即使遇到个别的暂时无法可依的执行新问题时,也应及时做出符合相关的法规精神与要求的规范。从而保障行政执行合法地、有权威地顺利实施,防止执法犯法、以权代法的非法行为的发生。三、迅速原则在行政执行中贯彻迅速原则,主要应从以下几点去理解:首先,行政拨决策的迅速特征决定了在行政执行中必须贯彻迅速的原则。任何一项行政决策都是在特定时机下作出的,由于这种时机往往是稍纵即逝的,所以行政决策目标一经确立,就要求抓住时机,及时迅速地会付诸实施,以避免错过机遇.其次,现代社会科技和经济发展加快,竞争日益激烈,更需行政执行雷厉风.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执行越迅速、敏捷,越有利于争得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第三,在行政执行中贯彻迅速原则的主要内涵包括:(1)行政执行要按行政决策要求的时间和节奏进行的。行政决策一经作出,行政执行应立即启动。(2)行政领导者和工作人员都必须迅速稳妥地临机处理各种事务。不得人为地以“研究研究”“考虑考虑”为由,拖拉疲沓,阻碍具体工作的进展。因此必须坚决克服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自由主义的倾向,强化全体执行人员的管理效率意识。(3)坚持行政执行的迅速原则,是以执行的及时、准确、高效为前提的迅速;不等下操之过急、简单图快、草率从事。否则就会影响行政目标实现的准确圆满程度。四、灵活原则行政执行必须遵循灵活原则,这既是行政管理富于创造性活动的规律性反映,也是准确圆满实现行政决策目标的操作要求。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 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注意,催告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必须要送达当事人。 执行警告的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具体程序包括:1、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2、说明处罚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4、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5、制作笔录。6、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7、备案。8、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法定程序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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