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已经过户,不做物业交割,拒不交房,说等法院传票再交房,可以强制换锁收房吗? |
释义 | 二手房过户手续及证件需求:签订合同、贷款审批、房管局过户手续。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还需提交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书、转移证明等材料。抵押期间转让抵押房屋还需提供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法律分析 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 1、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2、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3、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拓展延伸 二手房交割纠纷:拒不交房是否能通过强制换锁收房? 在二手房交割纠纷中,如果卖方拒不交房,可以考虑通过强制换锁的方式收回房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卖方不能按时交房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履行合同并要求强制换锁收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买方的请求,通常会考虑合同约定、双方交易意愿、交付房屋的可能性等因素。然而,强制换锁收房仍需依法办理,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操作建议。 结语 二手房过户手续繁琐,需要签订合同、办理贷款审批,并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和买卖合同。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转移证明等材料。在二手房交割纠纷中,如果卖方拒不交房,买方可考虑通过法院诉讼请求强制履行合同并强制换锁收房。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法律意见和操作建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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