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所借债务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
释义 | 分居期间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分居是因为虐待等原因,出走方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分居是因为关系恶化,一方从事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家庭生活,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分居期间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拓展延伸 分居期间所借债务如何影响夫妻财产分割? 分居期间所借债务在夫妻财产分割中具有一定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如果在分居期间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财产分割时,该债务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负担。这意味着借款的偿还责任将由双方共同承担,而不仅仅是借款方个人的责任。然而,如果分居期间的借款被视为个人债务,那么在财产分割时,该债务将由借款方个人承担。因此,在分居期间借款时,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的性质,以免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结语 分居期间所借债务的归属问题涉及具体情况的考量。若分居是因一方受虐待而离家,所借债务用于日常开支、治疗、抚养子女等,属夫妻共同债务;若分居是因关系恶化,一方从事经营并借债,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属个人债务。在夫妻财产分割中,分居期间借款的性质将产生影响。因此,在借款时应明确约定,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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