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割 |
释义 | 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如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一、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债务可被全部清偿的,剩余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数额无法覆盖全部共同债务的,由双方以其个人财产部分偿还。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也可以说是夫妻共同的消极财产,人民法院在确定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时,亦应当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财产分配原则。同时,还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将双方的经济能力,对债务形成、支配或收益的参与情况等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合理确定男女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不得对当事人的生存权利造成不良影响。 二、男女离婚时共同债务分别如何处理 下面我将针对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的问题,简单分析如下:根据具体情况,有以下四种不同的处理办法: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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