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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释义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注意:
    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有哪些条件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职工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般有哪些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注意:
    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年成都租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和办理费用是什么
    办理条件: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注意:
    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深圳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步骤/方法:
    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
    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如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了,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
    注意事项:
    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的条件,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北京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北京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相关规定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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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