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释义
    1.出资协议、股东资格证明等材料。2.只有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达成委托代持股权且明确股权归属的真实意思表示,才能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如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代持股权的合意,无法界定股权归属,那双方之间可能存在合伙、民间借贷等其它法律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存在代持股权的合意是区分股权代持与合伙、民间借贷等法律关系的关键。3.是否具有成为股东的意思是判断当事人是否是公司股东的重要标准。公司设立时,当事人受他人委托向公司支付出资款,因当事人自己并没有成为股东的意思,故其不是公司股东,其仅与该他人之间构成一般的债务关系,该他人才是公司股东。风险提示: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的规定及公司法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15: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