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新入职工资单的计算方式是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等工资收入;劳动者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而每小时的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法律客观: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