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如何确保购房合同中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的差距得到充分考虑? |
释义 | 购房实际面积与预售面积差距未超3%时,按实结算房价款;超过3%,买方可解除合同,卖方返还款项;买方继续履约,按面积误差比例补足或卖方独立承担,返还或双倍返还。 法律分析 购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有差距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拓展延伸 购房者如何通过合理途径解决购房合同中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的差距问题? 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合理途径解决购房合同中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的差距问题。首先,购房者应仔细审查购房合同中与面积相关的条款,确保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的描述准确无误。如果发现差距,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进行沟通,提出合理的要求,如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重新测量实际面积。其次,购房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购房者可以考虑向相关监管部门或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最后,购房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测量报告等,以备日后维权之需。通过以上合理途径,购房者可以更好地解决购房合同中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的差距问题,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购房合同中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的差距问题,对购房者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定,当差距未超出3%时,按实际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及利息。双方也可协商补偿方案,包括买方补偿、卖方承担、返还或双倍返还。购房者应审慎阅读合同,与开发商沟通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如无法解决,可投诉或申请仲裁,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合理途径解决差距问题,确保购房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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