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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
释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向用人单位申请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下,一般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除非符合以下法律规,用人单位得提前三十日能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方要解除合同,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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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