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被告应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离婚答辩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首先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和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2)正文。主要是写明答辩的事实根据和理由。(3)尾部。写明答辩状所呈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在答辩状右下方由答辩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注明附件内容,包括答辩状附件、物证、书证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