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未及时继承会失效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
释义 | 遗产继承的主旨是:继承自被继承人过世之时开始,未明确放弃继承的视为默示接受继承,不会再发生效力。遗产公证时效为60天,未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视为放弃。继承房产的流程包括注销户籍和办理继承权公证。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办理,如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协议办理。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否则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在60天内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否则视为放弃。 法律分析 继承自被继承人过世之时开始。若未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则视为默示接受继承,且不会再发生效力。 一、遗产公证时效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两年,三是超过20年不得再行诉讼。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继承的房产流程 继承房产流程如下: 1、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结语 继承自被继承人过世之时开始,若未明确放弃继承,则视为默示接受继承。遗产公证时效为60日,未表示接受或放弃的视为放弃。继承房产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再办理继承权公证。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可按法定、遗嘱或遗赠办理,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表示接受或放弃,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请确认是否符合您的要求,如果需要修改或有其他需求,请随时告诉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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