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虐待被监管人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监狱立案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监狱立案管辖的范围,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二、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狱外的人持械以暴力劫夺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使狱中的犯罪分子逃避刑罚处罚。 三、什么标准下破坏监管秩序罪才立案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殴打监管人员的; 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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