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多发性硬化是一种终身、慢性、进展性疾病,患者需要长期用药以维持病情稳定。年治疗费用十余万人民币以及数年,甚至是数十年的长期治疗,对于中等收入水平家庭来说是个巨大的经济负担。因病致穷,因病返穷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该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报销是多发性硬化患者的福音。但目前仍有相当多的省市地区尚未把多发性硬化病种纳入大病医保和/或门诊特殊疾病,特药定点药店的报销政策尚不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