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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许昌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释义
    一、许昌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许昌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三、许昌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登记证书
    3、号牌
    4、行驶证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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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