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抵押物处置程序中,债务方和债权方的权益需要得到平衡。债务方需要保障其合法权益,如抵押物的评估、处置程序的公正性等;债权方则需要保障其债权得到充分保障,如抵押物的及时处置、债权优先受偿等。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抵押权人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抵押人负担。 2.《担保法》第十六条:担保人或者抵押人应当在超过债权数额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优先受偿。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财产保全案件,可以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保全的范围应当与财产损害的可能数额相当。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在抵押物处置程序中,债务方和债权方的权益应得到平衡,抵押物评估应按市场价格进行,债权人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保全程序应与财产损害可能数额相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