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在公民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但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不超过30日。如果需要,在补办期间,居民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 法律分析 补办身份证需要六十日左右。公安机关受到公民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后,应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且公安机关应当在公民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适当的延长办理时间,但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30日,如果居民在补办期间需要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 拓展延伸 补办身份证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明等。为了快速办理,您可以提前准备好这些材料,避免在补办时出现不必要的延误。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到人口管理中心或公安局窗口办理,避免选择人流较大的时间段,如节假日等。如果您需要加急办理,可以向窗口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流程。总的来说,提前准备,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咨询窗口工作人员,都可以帮助您快速补办身份证。 结语 公民补办居民身份证需要六十日左右,公安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发放。补办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准备可避免延误。可选择到人口管理中心或公安局窗口办理,并避免人流较大的时间段。如需加急办理,可咨询窗口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