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作为债权转股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情形包括: 1、合同之债。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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