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复员费是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复员费,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工伤复员费。 2.《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罚款,并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并有权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 以上规定表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复员费,并且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回相关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