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股东的股东发生变更,导致公司陷入僵局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一是股东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据此,公司出现僵局的情形之时,满足上述条款条件的股东可向人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以达到破解公司僵局的目的。二是矛盾双方中的某一方退出公司。在公司僵局发生后,解决矛盾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一方退出公司,一般可通过矛盾双方中的一方收购另一方股权的方式来实现此目的。风险提示: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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