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名下的房屋是否有居住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 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提供房子,子女的房子父母有权居住,是在他们没有房子的情况下有权居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子女名下的房子并不会直接享有居住权,在与子女签订了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是享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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