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它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类型的企业,主要包括: 1、单件、小批生产的重型机械、船舶、精密工具、仪器等制造企业。 2、不断更新产品种类的时装等制造企业。 3、新产品的试制、机器设备的修理作业以及辅助生产的工具、器具、模具的制造等,亦可采用分批法计算成本。 分批法的成本计算期是不固定的,一般把一个生产周期作为成本计算期定期计算产品成本。 由于在未完工时没有完工产品,完工后又没有在产品,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不会同时并存,因而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