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的使用规范包括什么 |
释义 | 商标的使用规范包括: 一是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 二是使用的商标须合法; 三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 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 一、许诺销售是否侵犯商标权 许诺销售商标是否构成侵权,应当根据许诺销售产品和使用商标的情况综合判断: 1、涉嫌侵权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上许诺销售相同商标产品的,则属于侵权行为; 2、涉嫌侵权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在相同商品上许诺销售近似商标产品,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许诺销售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产品,则属于侵权行为; 3、除上述两种情形之外的,不够成侵权。 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需要的材料有: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图样; 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4、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申请还应提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综上所述,许诺销售是否构成侵权,要根据是否获得授权来确定。注册商量属于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注册商标需要具有新颖性、实用性等条件。 二、商标和别的产品一样读音这算侵权吗 不算,根据规定,商标文字读音近似,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不构成近似商标,不算侵权。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具备下述三个构成要件的,构成侵权行为:1)商标是否相似:商标近似主要从商标的音、形、意、构成等角度进行分析。2)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3)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 三、企业名称和服务商标之间有哪些区别 企业名称和服务商标之间的区别: (1)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功能不同。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4)专用权范围不同。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5)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6)适用法律不同。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7)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附送证据材料。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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