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释要约引诱 |
释义 | 要约引诱,是指向相对人发出的希望对方提出要约的通知要约的引诱与要约不同:前者只是订立合同的准备行为,后者则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本身并不发生效力,而后者则产生一定的效力。要约的引诱发出后,仅依对方的意思表示并不能使合同成立,只有当对方作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后,自己也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合同才成立。《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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