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登记未同居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规定返还彩礼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上述是解决彩礼纠纷的三个基本原则,给付彩礼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收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收彩礼的一方要返还,如未同居生活,给付彩礼造成一方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