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人受伤时的具体赔偿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交通事故受伤者索赔需求:1、未致残者可索赔7项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2、致残者可索赔13项费用,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法律分析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中受伤者的赔偿权益保障及法律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中,当受伤者遭受损害时,法律规定了一系列赔偿权益保障措施,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事故的性质、伤势程度以及受害者的个人情况来确定。此外,法律还规定了责任承担方,通常是肇事司机或其保险公司。责任承担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赔偿受伤者的损失。受伤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寻求合理的赔偿。因此,受伤者在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以便维护自身利益。 结语 交通事故中,受伤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明确保护。根据伤势程度的不同,受伤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对于因伤致残的受伤者,还可以索要更多赔偿项目,如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责任承担方通常是肇事司机或其保险公司,他们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伤者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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