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了 营业执照 没有开店是不需要交税的。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 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