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论分居几年都不存在自动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1条及第32条的规定,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另一种是一方起诉离婚,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选择这两种离婚方式中合适的一种,分居与否不影响协议离婚的办理。另外,《婚姻法》第10条、第11条分别规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但该两种情况均不受分居与否影响。故受分居情况影响的只有诉讼离婚,但无论以上哪一种情况下分居,均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即使达到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条件,也需要一方去法院起诉,法院主持调解无效,才能依据第32条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