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二者的区别是: (1)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为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赠中的受遗赠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所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不仅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而且应承担遗产义务;而受遗赠人是在遗产债务清偿后取得遗产,因此不承担遗产义务。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继承而取得遗产,受遗赠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法定代理人那里取得遗产。 (4)做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不表示放弃继承,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遗赠后2个月内未做出接受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一、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不归国家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是指无人继承、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被继承人既不能定义继承人,也不能定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全体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全体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无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部分遗产,其余未处分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和无人遗赠的遗产。 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确定后,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处理:应当酌情分配给无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劳动能力不足、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的遗产。 二、继承人承担债权是怎样的 继承人承担债权: 一、继承前以遗产清偿。 二、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 三、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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