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汇总: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刑事案件(帮信、掩隐、诈骗罪等)期限 |
释义 | 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刑事案件办理程序时间汇总 河南郑州律师李聪对羁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的刑事案件程序时间汇总进行汇总,让家属心理有个大致的预期:欢迎关注、私信笔者! 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相关图片 1.公安、海关办案程序。 公安机关、海关缉私局办理的刑事案件,一般单人单案的刑拘最长7天(从拘留证记载的拘留时间算,一般是羁押当日或次日),至迟第7天要送检察院呈捕(根据办案机关管理很多都到最后一日才送检察院),检察院有7天审查批捕期决定是否逮捕; 对于多人作案、多次作案或流窜作案的案件,刑拘最长30天,至迟第30天要送检察院呈捕,检察院有7天审查批捕期决定是否逮捕。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海关缉私局一般要当天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一般是当天晚上办理),检察院批捕的,那90%以上都会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直到法院判决。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海关缉私局有2个月侦查期(部分案件会延长侦查期),一般公安机关不太可能会撤销案件,基本期满都会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监察委留置案件及呈捕。 监察委办理案件,留置期3个月,可延长一次3个月,也即监察委最长留置期限6个月。这6个月期限内,律师和家属都无法申请与被留置人会见和通讯。 监察委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先转为刑事拘留,检察院需要10天拘留期内内作出逮捕与否决定。 3.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办案期限是1.5个月,可以退查两次,每次退查期1个月,退查重报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也即检察院最长有1.5+1+1.5+1+1.5=6.5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但如果案件办理过程中,改变检察院管辖权的,前述6.5个月时间可以从头重新计算。 另,对于全案嫌疑人都是取保候审的案件,有些检察院认为审查起诉期限是不受前述时间限制,只要在一年取保候审期间内作出决定即可。 4.法院一审审判阶段。 独任审判的简易程序审限20天,不能延期,但有必要的话可改变为普通程序。 合议制的简易程序45天,不能延期,但有必要的话可改变为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初始审限为3个月,大多数案件法院会在一个月内安排开庭时间,但很多案件并不会在3个月内审结出判决,而会技术性处理延长办案期限。简单来说,法院11个月内结案都属正常现象,超过11个月法院需要向上级法院申请延期。 5.法院二审审判阶段。 法院二审,初始审限3个月,可延期。 大多数采取“书面审”,也即法官到看守所提审上诉人,询问其意见,之后要求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部分法院可以根据律师的申请,当面倾听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再结合案件卷宗和一审开庭笔录等,作出二审判决/裁定。 少部分案件会开庭审理,开庭流程基本同一审开庭流程。 二审结果从大数据上来说,过半的结果是维持原判,少部分案件会改判或发回重审。 当事人上诉案件,若检察院未抗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刑罚。若检察院有抗诉,二审判决可能比一审判决更重。 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 案件刚发生时,当事人和家属最关心的是能否取保候审。但根据大数据,公安机关立案刑拘后,约80%最终会送检察院呈捕并被批捕。约20%公安机关变更为取保候审,或检察院不批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简单来说,在我国的实际情况就是“以羁押为原则以取保为例外”,即便当事人和家属认为很简单轻微案件,很多都会被逮捕的。 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时机,很多家属希望越早越好,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申请取保候审是有一定时机的。对于“7天”(呈捕)案,当然是要抓紧时机申请,陈述取保候审或不予逮捕的意见。但对于大多数“30天”(呈捕)案,若嫌疑人刚刚送去看守所没几天,此时侦查机关还在前期紧锣密鼓的调查取证阶段,此时申请取保候审基本不可能被批准。一般要等待侦查机关调查一段时间后,再去申请更为适宜。但该事件,也不能太耽搁,以免错过了批捕期。案件一旦批捕,再想申请取保候审就更难了。 案件批捕后,家属和律师还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也即向检察院刑检部门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检察院刑检部门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没有羁押必要的,可以向办案单位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办案单位大多数时候会听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小部分不听取建议的。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河南郑州律师李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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