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仍然享有知情权。警方必须在拘留前告知被拘留人其权利和义务,并在取保候审期间及时告知被拘留人案件的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被拘留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在拘留前告知其有权请求律师、有权保持沉默、有权向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控告有关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医疗救治等权利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取保候审期间,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拘留和取保候审应当及时告知他们的近亲属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要求了解案件情况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告知他们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拘留人应当得到警方的及时告知,并享有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