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了两个月被辞退可以申请赔偿吗 |
释义 | 劳动者在试用期2个月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但要支付相应的工资。无理由辞退或者辞退时的理由并不能符合法律规定的辞退条件的,就有可能涉嫌违法辞退。违法辞退的后果可是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但是因为只有2个月,所以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如果公司违法解除,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试用期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1-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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