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诉讼费双方不需要都交。一般是原告先交诉讼费,如果诉讼结果原告败诉了,诉讼费不退回;如果原告胜诉了,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特殊情况: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太高,因此开庭前交的诉讼费也高,庭审结果中法庭支持原告的部分请求,判决后被告承担部分诉讼费,原告当初交的诉讼费减去被告承担的诉讼费,就等于原告被告都承担诉讼费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