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0岁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对于10岁的子女抚养问题,应充分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并结合离婚双方的情况进行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应保障子女的权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妥善解决抚养问题。具体情况下,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双方要求随其生活时,可优先考虑具备特殊情况的一方。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10岁的孩子怎么判 子女抚养问题,按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 简言之,十周岁的孩子,应当充分考虑他的个人意愿。征求他的意见过后,再根据离婚双方情况进行判断。 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 应当依照《民法典》第1084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案件中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应以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对于10岁的孩子,应充分尊重其个人意愿,并结合离婚双方的情况进行判断。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应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具体判决应根据双方协议、子女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因素,确保子女得到适当的抚养和关爱。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