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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屋倒塌了怎么办?
释义
    这段内容介绍了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的审批条件和流程,包括宅基地的申请、房屋买卖的条件等。同时,介绍了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建设用地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和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等申请材料。最后,介绍了农村房屋买卖生效的条件和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
    每户村民最多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了,当事人可以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房屋,或者在别处重建房屋,但原来的宅基地将被收归农村集体所有。在农村村民建造住宅时,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在村庄或集镇规划区内建造住宅,村民应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如果是原地翻建,应向相关部门报送相关文件。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一、农村的房屋买卖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二、农村宅基地怎样申请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由此可以看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人通常情况下只能为农村村民。农村村民专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城镇居民,一般是不允许申请宅基地的。
    也可能存在特殊的情况,例如有些地方,如果经过村民大会同意以及经相关政府部门的严格批准,某些特殊的、非本村村民的其他人也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一是,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二是,确实要分居分家的农户,分家后无宅基地的,也可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三是,规划新村、镇后需要安排宅基地的农户;四是,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户口人员,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按照农村村民申请建房用地的规定办理。
    结语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满足主体资格合法、卖房人主体资格合格、购房者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以及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等条件。农村宅基地的申请需要满足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条件,并且只能由农村村民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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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8: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