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待遇】天津市职工工伤至残疾的赔偿项目 包括前条中的至项,另外的项目有: 伤残等级 劳动关系情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7 级~10级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10 级为6个月本人工资9级为8个月本人工资8级为10个月本人工资7级为12个月本人工资 无 10 级为5个月 9级为10个月 8级为15个月 7级为20个月 5 级~6级 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6 级为14个月本人工资5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6级为60%,5级为70% 6 级为25个月 5级为30个月 1 级~4级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4 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3级为20个月本人工资2级为22个月本人工资1级为24个月本人工资 4 级为75%,3级为80%,2级为85%,1级为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无 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