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二级赔偿标准的解释 |
释义 |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为: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分析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拓展延伸 工伤二级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及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二级赔偿标准是指在工伤保险制度下,针对工伤程度评定为二级的劳动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享有的赔偿金额。适用范围涵盖了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无论是工人、农民工还是白领职员。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劳动能力评定标准》,工伤二级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能力减损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劳动者。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明确了工伤二级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支付责任和赔偿金额等细则。根据具体情况,工伤二级赔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地区、行业和工资水平等因素有所不同。确保劳动者在工伤发生后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结语 工伤二级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制度下评定为二级的劳动能力减损提供的赔偿金额。无论职业身份如何,工人、农民工或白领职员,都可享受此项赔偿。法律文件《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明确了赔偿计算、支付责任和金额等细则。根据地区、行业和工资水平等因素,工伤二级赔偿标准可能有所不同。我们应确保劳动者在工伤后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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