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借条法院不受理 |
释义 | 以下几种借条,因违反法律明文规定而被认定无效,1是自身无借款能力但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后,再转借他人并借此牟取利息的;2是公司向本单位员工非法吸收借款的;3是民间职业放贷人,4是明知借款人借款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向其出借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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