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落不明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通过对被告公告送达的方式要求其参加诉讼,若被告仍未到庭参加庭审的,法院可以以缺席判决的方式做出是否离婚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四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