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购买劳动保险,为其职工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发生工伤的职工应当依法获得工伤抚恤金。关于工伤抚恤金支付方式,尚未明确法律规定其是可以协商的。但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金的支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支付方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由保险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2.《劳动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职工保险关系转移后,在本单位发生工伤的,由新单位按照规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工伤保险金的支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支付方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 总之,在工伤抚恤金支付方式方面,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要求,企事业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支付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