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期满,租户未能搬家,该怎么办?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租地合同到期和租房合同到期后的处理办法。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租地合同到期当事人可以申请续租,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有权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租房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法律分析 承租人可以在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后,达成协议并解决任何潜在的纠纷。如果协商失败,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租人退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期间的房屋使用费。如果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而出租人也未提出任何异议的,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 一、租地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办 租地合同到期的处理办法是: 1、在土地的承包使用期内,当事人可以申请续租; 2、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 3、当事人可以不续租,合同到期终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会不会继续有效 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会继续有效。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结语 租地合同到期,当事人可以协商续租或者终止合同,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且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会继续有效,但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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