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结婚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1、需要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公证; 2、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 3、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一、入外籍后能不能继承国内房产? 外国人可以继承国内房产,只要该房产系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外籍人继承国内房产应当办理手续如下: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该公证书还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 二、结婚需要哪些证明 结婚需要以下证明: 1、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主管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三、涉外离婚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涉外离婚提交的材料有如下: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三十二条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三十三条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二)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三)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三十四条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第三十五条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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